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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些時候應該有所警覺別上當掉入陷阱 徵信組檢察官提供 今年的2月24日早上六點多,我在小港機場要搭機前往越南試車,當我在排隊CHECK-IN時,有一位年約60歲頭髮斑白的老婦人,帶著一位20幾歲手提兩箱行李的年輕人,非常親切且用懇求的語氣向我說:"這位先生,不好意思!我兒子要到越南工作,因為要帶的工具和行李太多了,重量超重,看你託運的行李很少,能不能一箱行李託你一起秤?"她看我還在猶豫,馬上接著說:"我們沒有攜帶違禁品啦!不信我可以打開給你看看!"我打量了一下這位"所謂她兒子的年輕人",雖然外表不像壞人,但在小港機場身上就穿上包商的黃背心(未免太早了),出差還要老媽媽陪至機場CHECK IN,顯然有違常理,我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,只好堅決地向她說"NO",那位媽媽隨即又尋找另一個目標 因為是早上7:30的飛機,我在6:45就進入候機室等待,但是直到登機時,我都沒看見"她兒子"到候機室,甚至在登機後,我還來回從飛機頭"搜查"到飛機尾好幾次,都找不到"她兒子",這證明了"他媽媽" 說謊了! 各位可能有個疑問:"他們都沒上飛機,那拖運行李(縱使有夾帶違禁品)有什麼用?"我想有幾種可能: 1.在出境登機安檢時就被查獲了,所以"她兒子"被逮了(可能性小) 2.我見過面的"她兒子" 本來就不打算登機的,他手上虛晃的機票是真正要登機及出關取行李同黨的機票,若我幫他攜帶行李夾帶過關了,這位藏鏡人會自動來取走行李,若不幸被入境的海關查獲了,這位藏鏡人就悄悄地逍遙法外,我卻成了代罪羔羊,因為我會在越南找不到託我帶行李的"她兒子",在百口莫辨下進入了牢籠(這是事後我在網路看到的真實案例,結果案例裡的好心人被馬來西亞政府槍決了) 親愛的朋友,別上當掉入陷阱喔!請仔細閱讀以下五則故事! ■海關檢查前,別亂幫陌生人提行李,小心被栽贓(新加坡判處死刑) 某人單獨旅行,在飛機上遇到一位投緣的乘客,兩個人一起下機提取行李,在通過海關之前,那新認識的朋友說:“我的行李真是太多了,能不能麻煩您幫我帶一小件。”單獨旅行的人,心想自己的東西反正不多,就一手接了過來。跟著,他被海關的人員,以攜帶毒品走私的罪名逮捕了。他大聲對著還在另一個關口接受檢查的朋友喊,那人卻說不認識他。他被架出了海關大廳,悲憤的呼喊聲仍然從長廊盡頭傳來,大廳裡的人都搖頭說:“罪有應得的販毒者,過去不知道已經帶進多少毒品了!”那飛機上認識的朋友也嘆氣:“好險哪!我差點被栽了贓!” ■百貨公司別亂幫陌生人拿東西 一個學生去逛百貨公司,臨出門,突然有個女人,匆匆忙忙地跑來對她說:我的肚子痛,必須上廁所,可是我跟我先生約好,他就在門口的一輛白色的車子上等我,能不能麻煩您,告訴我先生一聲。說完並塞了兩包東西給她:“這也麻煩您交給他。”學生還沒走出門,就被百貨公司的人抓住。她抱著兩包沒有付錢的貴重商品,嚇得呆呆地站在那裡,因為人贓俱獲,而百口莫辯。至於那先前說肚子痛的婦人,和所謂的白車,則消失了蹤影。 ■身分證別亂借人,本票不能亂開 有一次,我的一個朋友跑來跟我說:「有一個從台北下來的人(稱A君),拿著我女兒(B君)的身分證來找我,說我女兒跟他借了三十萬元的“本票”A君又怕B君拿他的本票去高利貸那亂借錢,希望B君的老媽將那三十萬的“本票”還給他。」可是B君的老媽看了看身份證才發現原身份證除了名字正確外,相片根本不對,而且之前他女兒有一次將身份證給弄丟了,有辦理遺失;會不會被有心人士給拿去亂借錢了?因此就跑來跟我爸提這事……我說:「現在騙人的把戲那麼多,既然身份證不對,那就不用去管他了。」B君的老媽說:「可是那個人看起很老實,而且身旁又帶著兩個小孩,看起來不像是會騙人的感覺?」我又說:「你看現在外面的金光黨,那一個看起來不是一臉老實樣?況且有沒有借錢,問你女兒不就知道了,何不問清楚呢?不然你叫他去報案,既然身份證不對,也不必怕說“告”輸他,如果他是真的,他就會陪你玩到底,如果他是假的,自己就會知難而退了。」聽了我這麼說之後,他也覺得有理,也就不加以理會。之後事情也就沒有下文了…… 1身份證是很重要一項證件,千萬不能弄丟,也不要任意的外借;如果不小心弄丟了,一定要去警察局登記遺失,並保留登記遺失的“證據”,再去申請補發。 2本票“千萬不可隨便開立。 3千萬不要看對方老實就輕易的相信別人,記住,壞人是不寫在臉上的。 4遇到突發的事情,不要一下子就鑽入死胡同,給自己一些時間去思考,就算對方在催促,也要盡量拖延,讓自己整理一下整個事件的過程,判斷事情的“合理”性。 ■不要隨意換零錢給人,小心被人趁機搶劫 最近有個朋友遇了一個令人髮指的狀況,在這裡提出來供大家參考並小心!一個貌似忠厚的人手上拿著伍佰元,在路上向我的朋友佯稱需要兌換零錢,待我的朋友伸手拿自己皮夾時,他卻一把抓住我朋友的衣領,並且大叫搶劫,接著很快就從旁出現一個自稱是路人的人,要作證並且要強拉我朋友進入較無人的小巷子,幸好我的朋友了解地形,並知道遇上強盜集團,堅持往人多的方向去,並且執意要到警察局,再盡力甩開用力被抓住的衣領才得以脫困!以上這件事是發生在台中市東興街附近,但是我認為受害者一定遍佈各處,在這提出來希望大家小心!這一類的手法,令我對這個社會失望,再也不相信人,也不願好心的幫忙別人! 1建議需要幫助的人,請不要隨便找路人,直接向警察或警局求助! 2勿讓陌生人靠近你,也別靠近陌生人,不管男生或女生。 3別輕易讓威脅你的人帶你進入陌生或少人的環境。 4有機會就向人多的地方去,並大聲呼叫! 5緊急的時候,直接向歹徒下腹攻擊並用手叉他眼睛! 6堅決要求進警察局,連貌似警員的人都不見得可以信任!是不是很值得一讀呢? 上述情形很不幸地是真實而且危險的事件,仔細思考否則當你遇上時才在想,為時已晚! 7永遠不要停車除非你已經確定已經可以獲得救援,甚至當你遇到輕微車禍時,也別停下來,直接開往警察局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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